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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江西财经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博管字〔2010〕 3号

 


江西财经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人保部、全国博管会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我校博士后的在站管理工作,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凡经正式批准,进站时间满12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均须参加中期考核,最迟不能超过进站后的第15个月。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合作企业考核为主,其他类型由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组织进行评议考核。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1、对博士后的中期考核应包括如下内容:

(1)出站报告的进展情况考核

(2)科研情况考核

2、中期考核标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凡中期考核为合格的博士后,其研究报告应该进展顺利且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之一:

(1)在CSSCI或CSCD(核心库)来源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立项(排名前2位)省部级科研课题及以上项目1项(含1项);

(3)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及以上项目1项;

(4)公开出版专著1部(著作署名应排名前两位)。

四、考核流程

1、博士后进站工作满12个月后,应在我校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到江西财经大学博管办网站(江财主页-机构设置-博管办主页http://bogb.jxufe.cn/))下载并填写《江西财经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以下简称《中期考核表》);

3、博士后应将填好的《中期考核表》及相关材料递交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核签字后交博管办(相关材料指科研成果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等。论文只计第一作者或联系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为第二作者。作者第一单位应为江西财经大学。承担的项目依托单位应为江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时间以进站时间起认定。考核时如论文没有正式刊登出来,可以交稿件的录用通知,注明编辑部通信地址、电话。);

4、博管办应与流动站共同商定中期考核专家小组成员名单(3-5人)及组长人选,并由组长主持完成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

5、中期考核报告会流程

(1)博士后本人进行工作述职及出站报告进展情况汇报,接受专家提问并答疑;

(2)专家根据博士后科研完成情况及出站报告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考核意见并得出考核结果,填好《中期考核表》并在表中签名。

6、《中期考核表》须在中期考核报告会结束后及时汇总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原件一式两份)存档。

五、考核结果处理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3个月以后再进行一次考核,仍不合格学校给予退站处理。

六、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江西财经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二O一O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博士后    中期考核    细则                   

抄报:相关校领导

  抄送:                                               

  江西财经大学博管办          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