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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许基南等7位同志为博士后合作导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法》(江财字〔2022〕52号)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流动站所属单位初评、科研处对科研项目审核、博管办组织专家评审、报请校博士后管理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决定新增许基南等7位同志为我校博士后合作导师,聘期自20251月起算,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新增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docx

 

 

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