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面上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院(系)、部门: 根据《2025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博士后项目专栏》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5),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留学,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 3-6 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 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5 年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
2.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 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 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 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 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 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4.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 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留学人员可利用学校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5.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四、选派流程
1.准备阶段
4 月 10 日前
1).意向申请人员查看选派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申报阶段
4 月 10 日-4 月 23 日
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报名后将全套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材料清单: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9)
材料装订要求:所有材料一式一份,A4 纸单面打印,按顺序放好,用长尾夹夹住全套材料左上角,申请表及附件不要用订书机装订,申请材料提交后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
4 月 23 日-4 月 27 日
推选单位审核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申请人的全套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材料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提交至江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受理及材料审核
5 月 20 日前(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6 月 20 日前(博士后)
1).江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核。
2).江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过信息平台向国家留学基 金委提交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和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4.评审、录取
6 月 30日前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公布录取结果。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5.派出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1).办理派出手续:
①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阅是否需要办理《同意办理 派出手续的函》及办理方式
②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 出手续。
③出国人员到学校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签署相关协议;
④出国人员到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签署承诺书,参加行前培训 会。
五、2025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详见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71
六、联系方式(可于工作日咨询项目相关问题)
1.申请前有关事宜,可咨询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受理单位江 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电话:83800670 闫老师
邮箱:yxycrescent@163.com
江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电话:0791-86756085 肖依明 施晓晨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A 座
通信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 A3 楼 13 层
邮政编码:100044 热线电话:86-10-88395090
申请期间,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有关事宜可联系国家留学基 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联系电话:010-66093553/010-66093992
传真:010-66093954
电子邮箱:gyfx@csc.edu.cn
录取后有关事宜,请根据留学国别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 务部、美大事务部 (https://www.csc.edu.cn/about/lianxifangshi)。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2月7日
原文:关于启动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面上项目)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