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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合同延期(续签)申请与审批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办理时间:请注意,需至少提前1个月(距原合同到期前)提出合同延期(续签)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

1、提交申请:打印《延期申请表》,本人和合作导师在《延期申请表》上签字。

2、准备纸质版合同:网站下载合同并填写,本人和合作导师签字。

二、流动站审核:

1确认导师签字同意,与博士后本人确认延期信息;

2、流动站审核确认无误后,院系人事系统审核通过,在《延期申请表》和合同上签字盖章;

三、学校博管办审核:

1、博管办审核是否符合延期规定条件,审查延期合同;

2、审核通过,博管办负责人在人事系统审批操作生效延期,在《延期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给博士后开具校园卡、图书馆、住房(如有)延期介绍信,将《延期申请表》和合同分别归入文书档案和人事档案(复印件)。

四、其它相关部门延期手续:

博士后本人持学校博后办开具的校园卡、图书馆、住房(如有)延期介绍信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