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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赴辽宁葫芦岛市开展挂职服务的通知


各有关设站单位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贯彻落实《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经与辽宁葫芦岛市协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6年将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赴辽宁葫芦岛市开展挂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条件
1.统招统分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已与原单位脱离人事关系的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满一年,不足两年;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身心健康;
      4.具有葫芦岛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金融、工程技术、环保、智慧城市建设、医疗卫生、城市规划等重点领域专业背景;
      5.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创新意志强,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自愿投身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6.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挂职单位及岗位
挂职单位为葫芦岛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期间职务一般为副处级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应职务。挂职期间原则上需全职在岗工作,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一般为一年,用人单位有具体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挂职期满后,如挂职人员所负责的工作、项目确有需要,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市政府同意后,酌情延长挂职时间。
    四、报名与遴选
1.申请者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挂职服务推荐表”(附件2),由博士后合作导师签字、所在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盖章,于6月3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同时将推荐表的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博士后基金管理处(注: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挂职+姓名+设站单位+挂职需求计划中的挂职岗位序号及需求单位”)。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核申请者资格,向辽宁葫芦岛市委组织部门推荐候选人名单。
    3.辽宁葫芦岛市委组织部组织面谈,确定挂职人选。
    五、其他
1.挂职期间用人单位为挂职人员免费安排住宿,发放生活补助。
2.本批次挂职人员将于10月中旬到岗服务。
3.请登录http://www.hld.gov.cn/了解辽宁葫芦岛市有关情况。
      联 系 人:王添翼
      联系电话:010-62335023、62335395(FAX)
E - mail: jijinchu@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083
       附件:1.葫芦岛市2016年博士后挂职需求计划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挂职服务推荐表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