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西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西省博士后研究人员

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博士后:

  为加大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科研工作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西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125号)精神,现就开展2013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批准,在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离出站还有半年以上的博士后。

  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者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工作出色,诚实守信;所申报的项目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创新性,选题范围紧密结合江西的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所研究课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出站后愿意留在江西工作。

  三、资助等次及额度

  根据《江西省博士后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分三个等次,一等资助每人8万元,二等资助每人5万元,三等资助每人3万元。

  四、申报程序

  1.拟申报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向校博管办提出申请。

  2 .校博管办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审,填写《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一览表》,提交申请报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申报材料

  1.《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可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jxhrs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及附件,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附件材料包括附件目录,全国博管会批准进站通知书复印件,相关专利、成果、论文、奖励等证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

  2.申报材料于2013年4月26日前报校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蛟桥园北区综合办公楼10楼校博管办办公室 

  联系人:刘剑玲

  联系电话:0791-83816028